我結婚的時候,婆婆45歲,說她辛苦了要享幾天福,70歲“福來了”
進述:陳曼玉
我結婚那一年,我婆婆45歲,她說她養大三個孩子辛苦了,說她要享幾天福,現在她70歲了,她的日子卻令人唏噓,想要的"福氣"沒有如約而至!
我今天來說說我婆婆的故事:
我婆婆是以前地主家的女兒,但是等她長大,到結婚的時候,家裡田產、房子全部充公了,家裡是最窮的人家。
因為成份高,她嫁給了同樣是地主出身的公公。照理說,公公婆婆結婚前就土改了,他們是村裡最窮的人家,應該和別人家一樣,大差不差。
可是,我還是想錯了。我嫁給老公時22歲,老公23歲,照現在來說,都還是小孩,那時結婚是有點早。
我們結婚的時候,婆婆45歲。婆婆說,她養大三個孩子,已經很辛苦了,我們結婚了,她要享幾天福。
婆婆說,以前的媳婦結婚後,婆婆是啥也不用乾,是坐在炕上光指揮呢,全是媳婦工作。
我以為自己穿越到了古代的官宦人家,看了看家途四壁的房子,看了一下日曆:1996年
老公姊妹三個,姊姊小桃,老公小軍,弟弟小剛,聽老公說,姊姊小桃小時候上學挺好的,因為家裡窮,小學沒畢業就回了家。
老公上了個初二,也不上學了,沒有例外的是家裡沒錢。
我和老公結婚那一年,小剛還在讀小學六年級,姊姊小桃已經出嫁,姊姊家的兒子已經2歲了。
我們結完婚,公婆就給我們說,因為我們結婚欠下了7000元,7000元是什麼概念,就是在90年代,蓋一座大瓦房的錢。
那一年,公公竟然說,身上的衣服已經穿了將近十年,沒有換新衣服了。
我和老公新婚三天,就各自奔赴了自己的工作崗位,為了賺錢。
96年,我在做民辦代理老師,一個月80元,老公在飯店做配菜工,一個月120元。
我們算了一筆賬,這筆錢,我們要不吃不喝存三年。
於是,那年過完年,我和老公辭去了工作,我們去了南方打工,為了能早點還完結婚欠下的錢。
我們去了廣東打工,兩個人一個月工資九百元,我們要寄八百,就這樣,我們花了一年時間,省吃儉用,還完了家裡的欠款。
第二年,我們女兒出生了,那一年,我和老公在家待了一年,這一年我們自己帶孩子。
老公家裡兩兄弟,只有三間土磚房,我們想著趁年輕,賺點錢,給我們重新修一間房子。
因為以農村來說,老大一般是要搬出去住的,並且公婆也明確表示過,家裡的房子是小剛的。
我們商量著,孩子大一點,我們再去打工,請公婆幫我們帶孩子。但是婆婆說她年紀大了,帶不了孩子。
我們沒有辦法,只有自己邊帶孩子邊做點小生意。就這樣,我們慢慢的在積累,
女兒五歲那年,我們透過努力自己蓋了三間平房,小剛也很爭氣,這一年考上了大學。
婆婆又來找我們,要我們給他養老錢,其實就是要我們出錢供小剛上學。還說讓我們供完小剛就不用管了。
他們以後要跟著小剛享福走!
就這樣,那幾年,我們生意有了起色,小剛四年的費用都是我們出的。小剛大學畢業,婆婆未能提供任何幫助。
很多年過去了,我們透過自己的努力,在城裡買了房子,女兒大學畢業,也落在了城裡,結婚生子。
小剛因為沒有得到公婆的支助,在城裡當了上門女婿,和丈母娘住在一起。
公婆一直等的,要享的福並沒有到來,現在七十多歲了,住在我們蓋的那三間平房裡,她們自己的房,還是老樣子。
我們會按月給他們一些生活費,但是做飯的事情還得他們自己。婆婆一直覺的,煮飯是她受到的最大累。
她想著兩個兒子娶了媳婦,可以讓她享福,不用煮飯,不知,年輕不努力,老了更難過。
每個人都有自己不同的人生,現在社會生活壓力大,沒有人能從年輕就開始享福的。
做為老人,我覺的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時候,幫幫孩子們,托舉一下孩子,因為一個家族的崛起,得靠幾代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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