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報!廣州天河區“1·11”開車撞人致5人死亡案件宣判
事件回顧:
2023年1月11日傍晚時分,廣州天河路體育東路口發生一起小車碰撞行人的交通事故,一輛寶馬SUV在廣州天河區知名商區附近路上撞進人群,造成5死13傷。 (該行為社會性質極其惡劣,帶來嚴重社會負面影響)
在接到報警後,廣州交警迅速派員趕赴現場處置,並協助醫務人員救治傷者。肇事司機溫某(男,22歲,廣東揭陽人)已被警方控制。
現場畫面顯示,車輛直接撞上了正在過斑馬線的人群,導致多人倒地受傷,更有人員傷亡。顯然,這是一起故意開車撞人,而非意外或者車輛失控。
1月14日,"廣州檢察"發布通報:廣州市檢察機關依法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提請批准逮捕的天河"1·11"駕車撞人案犯罪嫌疑人溫某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案情宣判:
4月18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溫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一審做出如下宣判。
法院審理查明,2023年1月11日17時許,被告人溫慶運為發洩個人情緒,在廣州市天河區故意駕車衝撞行人和道路設施,造成多人傷亡及財產損失等嚴重後果。法院認為,被告人溫慶運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犯罪後果極其嚴重,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故依法對其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部分被害人及其家屬、訴訟代理人、被告人家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各界群眾60多人旁聽了庭審及宣判。
除了關注事件結果,犯罪人背後的動機也是值得社會關注與反思的。
此前,該男子父親發聲,事發前他曾說要去找朋友。
其父親表示:"今天中午12點左右,本來他要去買東西,說是去找朋友,然後我老婆還跟他說,要爸爸跟(你)去嗎,他說好啊,然後等到我剛(準備)好,就還沒來得及去的,他就開車出去了。"
犯罪人的成長經歷、以及到底是受到了什麼刺激,以至於他對社會如此仇恨,造成這麼重大的公共事件。這是需要進一步挖掘與反思的地方,以免類似重大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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