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和網友開房,不想跟網友私奔被殺,2013年網友說太愛她就殺了
裸死在床上的女人
2013年6月15日武漢一派出所的民警接到一起報案,電話是從一個小旅館裡打來的。
旅館老闆說,他們店裡的8303房間死了一個人。
民警趕過去,他們看到一個年輕的女子,赤裸的死在了床上。
這個女子是被人殺死的。
她的頸部有被切割的傷口,傷口很深,而且左側頸動脈都被割斷了。
床上流了一大灘血跡,她是因為流血過多死亡的。
民警在她的屍體上,看到了蓋的整齊的被子。
這個被子肯定不會是死者自己蓋上去的,也不是旅店老闆蓋的。
只有一種可能,就是兇手蓋上的。
民警在這個房間裡,看到了兩個被用過的牙刷,還有一些其它的計生用品。
住這個房間裡的人,應該是一對情人。
要么就是夫妻。
當然了也有可能是其它關係。
反正洗手間裡的很多生活用品,可以證明屋子裡住的是一男一女。
屋裡被打掃的一干二淨,想要找一個腳印,都找不到。
也就是說,房間是被刻意打掃過的。
民警發現房間裡的窗戶和門,沒有被撬動的痕跡,窗簾也是被拉上的。
不存在搶劫殺人的可能。
唯一的嫌疑人,就是和這個女人同居的那個男人。
現在找不到任何能夠證明女人身份信息的證件,她算是一具無名女屍。
女子脫掉的衣服,就放在床角上,還被踢亂了。
那麼,這個女死者,是和誰來開房的呢?
賓館裡就沒有留下他們兩個人的任何信息嗎?
賓館裡有監控,可是,他們的監控有問題,時錄時不錄。
通過長時間對監控的查看,民警並沒有發現死者是什麼時候進入該房間的?
也沒有見到那個男人的身影。
民警問前台老闆,他們在這裡住宿,就沒有登記身份信息嗎?
老闆說,開房的是一個年輕男子,這個年輕男子是他們賓館的常客。
由於他經常帶著人來開房,所以就沒有登記他的身份信息了。
老闆回憶最近一次,該男子是帶著死者來開房的,大概時間是十多天前。
由於他每一次都是交4天的房租,一住就是很多天。
所以,這個房間他一直沒有進來過。
直到6月15號,他進來後發現屋裡死了一個人。
他就報警了。
等於是民警找了一遍,根本不知道男嫌疑人的任何信息。
值得慶幸的是,民警在他們屋裡的一個垃圾袋裡,找到了一個購物小票。
就是這個購物小票,為民警解開了男女主的身份之謎。
妻子的婚外情
購物小票是附近一家超市裡的,日期顯示的是6月5日打印出來的。
6月5日女死者應該到超市裡買過東西。
民警趕到超市的前台,問他們超市裡有沒有監控錄像?
收銀員說有。
他們找了一個最清晰的攝像頭,讓民警查看。
民警發現了一對可疑的男女,他們兩個關係看上去很親密。
一直都是手拉手。
通過辨認得知這兩個人中,穿粉色衣服的長發女子,就是床上的女死者。
那個和她在一起的男子,應該就是嫌疑人了。
民警找到賓館的老闆,讓他來辨識,住在8303房間的人,是不是錄像裡的這兩個人?
老闆看了一眼,肯定地說就是他們兩個。
現在已經有了男嫌疑人的圖像了,但是還不知道他的身份信息。
也是在6月15號這一天,一個從杭州過來的男子,他到武漢來報警。
他說十多天前,他的妻子從杭州買了到武漢的票。
期間和妻子有一次通話。
但是最近一直聯繫不上,他覺得妻子可能出問題了。
就來這里報案了。
民警沒想到的是,他要找的人,就是死在賓館裡的那個女子。
當民警把他們從超市裡調出來的錄像,拿給他辨認時,他說這個人就是我的妻子呀。
和妻子出門時,穿的衣服也是一樣的。
至於妻子身邊的那個男人,他是不認識的。
現在他的妻子被殺了,他當然聯繫不上了。
原來他的妻子叫應霞,湖北省孝感市人。
到底是誰,又是為何殺害應霞呢?
應霞的丈夫說,本來妻子在杭州是和他一起打工的。
但是由於妻子經常網聊,最近因為這事和他吵架了。
一氣之下,妻子就走了。
後來他知道妻子到了武漢,至於說妻子來武漢幹什麼?
他是不清楚的。
既然應霞喜歡網聊,民警就打算從她的社交軟件著手,尋找男嫌疑人的信息。
通過對應霞好友的篩選,民警發現了一個叫"刪除記憶"的網友。
他經常訪問應霞的空間。
民警還在"刪除記憶"這個網友的空間裡,找到了大量的應霞的照片。
很顯然"刪除記憶"這個人,就是民警要找的嫌疑人。
他和監控錄像裡的那個男人的長相是一樣的。
他去了哪裡呢?
太愛她就殺了
"刪除記憶"這個網友,他還更新了日誌,寫的是:親愛的,你在天堂還好嗎?
這是第一條。
第二條他寫的是,我就要離開這個讓我傷心的城市了,不知道下一個城市要到哪裡?
你還會陪我嗎?
民警推測他在日誌上寫的事情,應該和死亡的應霞有關。
天堂兩個字,不就是寫給死人的嗎?
民警獲得了他所在的網吧地址,並且在網吧裡將他抓獲。
他說他叫呂某。
民警問他認識應霞嗎?
他說認識,從來沒有一個人像應霞那樣對他那麼好。
民警問他應霞在哪裡?
他說已經被他殺死了,就死在了賓館裡的床上。
他很平靜的說出來了這些話。
原來他們兩個是網友,聊了一年多了。
而且兩個人興趣相投,他們不滿足於只是網上聊天的關係。
2013年6月4日,應霞從杭州來到武漢找他見面。
他們兩個一見如故,也開房了。
兩個人都有一種相見恨晚的感覺,他們在一起的時候都是手挽手。
應霞說和丈夫都不會這樣的親密,更沒有手拉手逛街過。
她更喜歡呂某。
呂某何嘗不是如此?
呂某說不管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他都覺得和應霞在一起,讓他很快樂。
呂某說他也約過其他女孩,別的女孩都是想要從他身上得到錢財。
但是應霞不一樣,應霞不花他的錢。
這讓他很感動,他就更愛應霞了。
他覺得他找對人了,應霞就應該是和他在一起生活一輩子的人。
即便是應霞有老公,他也不在乎。
因為應霞不愛她老公,他打算帶著應霞私奔。
本來應霞也答應跟著他私奔的,可是,在他們私奔前,應霞的丈夫打電話來了,說為了女兒,他們也不能離婚。
應霞想了想,告訴呂某不能跟他走了,兩個人只適合做情人。
這不是呂某想要的結果。
他不能接受只做情人的現實,他太愛這個女人了。
既然這個女人不能跟他走,他就要殺了這個女人。
然後,他再自殺。
他想到了殉情,對於這些他都沒有告訴應霞。
所以,6月5號晚上趁著應霞睡著,他拿著水果刀將應霞殺死了。
本來他也想死的,但是看到應霞流了那麼多血,
他不敢了。
當晚他就打掃好現場,給應霞蓋好被子,又續了幾天的房租,他就走了。
他是愛應霞的,他不知道接下來的路該怎麼走?
就在他想要離開武漢時,他被抓了。
呂某殺人了,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製裁。
死者應霞從來都沒有想過,就是因為一次婚外情,一次到武漢的赴約,竟然導致自己丟了性命。
而殺她的那個男人,就是口口聲聲說愛她的那個男人。
多麼諷刺呀?
當然了她的死讓人同情不起來,畢竟她有老公,有婚姻。
她還有孩子。
她不該水性楊花的,到處約會開房的。
結果因為婚外情導致了她的死亡,是不是得不償失呀?
才三十多歲,這麼年輕就死了,搞什麼不好,非要搞婚外情。
值得深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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